4月7日15时许,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曾主动联系本报记者,陈述自己的观点。
然而17时30分,这位副总经理再次打来电话,称之前的说法不代表嘉禾保险公司,谈话内容也不能见报。“记者如果要采访,必须拿着相关证件到公司走正常采访手续。”这位副总经理说。
消协提醒:当心被“高利息”忽悠,口头承诺最好写入合同
昨日,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冯艳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他也在一直关注本报就存款变保险问题进行的报道,目前消协接到的“存款变保险”这类投诉不少,消费者应该提高警惕。
冯艳军说,银行和保险公司是合作关系,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推销保险业务赚取手续费是不成文的规定。消费者会上当受骗,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被保险业务员或银行业务员口中的“高利息、高回报”蒙骗了。而事实上,很多业务员都在夸大宣传。他们所提到的高利息、分红等既没有明文的规定,也未纳入合同的范畴,在存款期限结束后,储户拿到的最后收益往往视公司的收益情况而定,很可能达不到之前所承诺的水平。而由于当初只是口头承诺,消费者也难以追究业务员的责任。
唐山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不要听信一些业务员的忽悠。如果为了追求高利息,真想在银行入保险,也应要求对方在合同上写明利息、分红等是多少,把承诺纳入合同的范畴。同时注意保存双方之间办理业务时的录音资料,以便日后出现问题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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