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充分利用鸿鑫人生两全保险的保单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保险与我们的额生活息息相关,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忽略的,挑选一份好的保单能使你一生无忧,但是一定要细心挑选一份最适合自己的,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适合你吗?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祝福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产品特色

       巧理财终生年年祝福金

  自主险合同生效日起,每年都可领到相当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9%的祝福金,首期祝福金于合同生效日即可领取,无需长期等待。收益返还频率高、速度快,年年享有一笔稳定的现金流,轻松满足长期财务规划的需要。

  巧保值七十还本祝寿金

  除每年可领取祝福金之外,在70周岁时,还可领取到一笔相当于已交主险保费总额的祝寿金,既保证了资金安全,又可用于养老生活支出,提高晚年生活的品质。

  巧增值复利累积红利金

  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您可以每年分享到公司经营的成果。祝福金、祝寿金和红利均可留存在本公司账户,以复利累积生息,收益升值空间可靠稳定,助您抵御通货膨胀。

  巧防范抵御风险保障金

  一旦投保,将拥有终身身价保障。在保障资金收益安全之外,还可防范身故风险。

  巧关怀加倍体贴关爱金

  可附加鸿鑫人生重疾保险,组成更为全面的保障计划。若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理赔条件,将每年获得一笔金额等同于祝福金的特设重大疾病关爱金,增强生活保障,加倍体贴呵护人生长路。重大疾病关爱金如不领取,还可留存于公司累积生息。

  巧呵护人性彰显豁免金

  可附加鸿鑫人生重疾保险,若患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理赔条件,除可获得重大疾病关爱金之外,对分期支付保费的,本公司将逐期豁免主险和附加鸿鑫人生加倍关爱重疾险的剩余保费,为您减轻经济负担,而且还继续享有理财计划的各项权益,彰显人性关怀。

  巧心思指定日期送礼金

  可自由设置祝福金和祝寿金在每年及70周岁时的领取日期,如生日、结婚纪念日、开学日等,使受益人在特定的日期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赋予您的爱更深刻的含义。投保示例详细条款“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简称“鸿鑫人生”。在本保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1。4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但是,若受益人已领取过保险金,我们将在受益人退还所领取的保险金后,按上述约定退还保险费。解除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元。

  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