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2。4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祝福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如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祝福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祝福金于本合同生效日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祝寿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给付祝寿金。
身故保险金(1)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根据本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70周岁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零时后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5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