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投保范围:
凡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十年、二十年两种,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周岁。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付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八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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