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1岁,投保新简易人生两全保险,交费期20年,每年交1000元,保险金额21680元.
利益如下:
一、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00元,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21680元,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或因意外180天内身故,给付173440元,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给付满期保险金21680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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