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六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公司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保险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
(三)若生存保险金于应领日未领取而留存在我公司,则于被保险人申请时或本保险合同终止时给付(不计利息)。被保险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的,须一次性领取申请领取日的生存保险金累积余额。
五、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
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分为四种: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55周岁、60周岁或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您可在投保时选择其中任何一种作为本保险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
产品特色
一、具备保障兼退休养老功能
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前,提供身故及全残保障;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后,每年可持续获得生存保险金,作为退休养老用途。
二、充分考虑客户权益
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或全残,以当时保单现金价值净额、合同保险金额、已交保费总额三者中最大者给付保险金。
三、全残保障范围扩大
若被保险人于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零时之前全残,客户无需额外付费,便可享有全残扶助金保障。
四、符合个人退休规划
生存保险金开始领取日有多重选择,可依据自身退休规划,灵活选择适合的领取年龄。
保险案例:
张先生,32周岁,已婚,部门经理,年收入18万,张太太30周岁,小学老师,女儿小丽2周岁,全款购车,已购房20年分期贷款50万。现购买华夏退休收入保障两全保险,保额50万,交至55周岁,选择自55周岁开始领取生存保险金,年交保费38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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