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房产”已不新鲜
据介绍,将保险产品包装成“金融房产”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几年前就已出现,保险公司做业务的人员对于这一概念都不陌生,记者从业务人员处了解到,这一概念主要是将金融产品的消费和房地产做对比,“这几年大家都在买房产,卖保险的人处处碰壁,怎么办呢,把保险当房子卖,房子要月供,保险要年缴;房子可以出租有现金流,保险有生存金返还;房子有很多税费,保险免税费;房子可能贬值,保险能保值。”有业内人士猜测,在房地产火爆的情况下催生出以“金融房产”做噱头的这一做法并不出奇。
谈到“福寿连连”在上月底退市的原因,有分析人士表示,作为已经销售了五年的保险产品升级换代是很正常的事情,目前公司也有类似的保险产品在销售,另一方面,由于“福寿连连”是在保单生效后的第二年就有相应金额返还,或与保监会今年1月颁布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悖,文件中规定,要求保险企业开发两全保险应当满足首次给付生存保险金应当在保单生效满3年之后、保险期限不得少于5年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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