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由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部分构成。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指因年度分红累积增加的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等待期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若发生复效,则为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含),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您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这一年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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