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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同喜两全保险险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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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产品名称:华夏人寿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险种类别:投资分红;所属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范围:28天-65周岁......

  产品名称:华夏人寿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

  险种类别:投资分红

  所属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范围:28天-65周岁

  缴费方式:10年、20年或至被保险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

  【保险理念】

  时时拥有呵护,保障伴随终身;

  提升生活品质,体现人性关爱。

  【产品特点】

  长期保障,终身受益;三年一返,安全放心;

  红利惊喜,超值选择;投保宽泛,交费灵活。

  【投保事项】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间:10年、20年或至被保险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70周岁

  【保险利益】

  (一)生存保险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合同生效日后每满三年的保险合同生效对应日时仍生存,我公司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公司将无息返还您已交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公司将按以下两者之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所交保险费及生存领取总金额的差额

  (三)全残保险金

  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公司将无息返还您已交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我公司将按以下两者之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全残时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全残时所交保险费及生存领取总金额的差额

  (四)保单持有人参与本产品的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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