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
(三)交清增额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公司将按累积生息方式进行红利给付。
投保人每年可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且只能在每年红利公布执行日之前进行。
【投保示例】
0周岁男孩,投保《同喜终身寿险(分红型)》,2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
保费支出:年交保费4754.5元
基本保险利益:
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公司退还4754.5元已交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被保险人可领取5万元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全残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公司退还4754.5元已交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被保险人可领取5万元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分红:按照保险监管机关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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