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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至尊两全保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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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吉祥至尊分红险是新华人寿于2011年年末在保险市场上推出这款新产品,此款保险为分红型产品,能够为您的生活提供有序、持续的规划,以及稳定的资金积累,帮助大家把生活安排妥妥当当。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因其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或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导致投保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公司不予豁免保险费。
 
  风险提示:吉祥至尊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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