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30天-60周岁保险期限15年
购买渠道银行适用性别不限
缴费方式期缴,趸缴年缴期限10年
保单贷款是
贷款比率70.0%
收益分配方式增额保险
产品特色
年年领取,回报节节高
每年领取首年保险费10%的生存金,收益明确
累积生息,财富快成长
生存金可以累积生息,让财富稳健实现二次增长
专业理财,红利重重到
双重分红,尽享
太平人寿经营成果,专业投资团队让您的账户不断增值
十年交费,二十年保障
保障期为交费期的两倍,让您的风险完全可控
满期返还,超值大礼包
合同满期返还全部保险费,同时还有累积年度红利、终了红利,让投入物超所值
保险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进行的赔偿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每个保险单周年日的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以下方式给付生存保险金:每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交费期限。
二、一般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一般
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因疾病或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一般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所在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限。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因疾病或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一般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三、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因乘坐本合同第三十条所定义的公共交通工具遭遇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被保险人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1、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前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所在保单年度数÷交费期限。
2、如果被保险人于交费期满后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3×基本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