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豁免
您可享有以下保险费豁免:
豁免项目费用项目豁免条件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可豁免的相关产品10960.00被保险人初次发生“重大疾病”
*如果保险合同开始豁免,一年期的保险产品(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产品除外)将不再续保。
等待期
您投保的平安附加世纪天使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2007)在等待期内不承担
保险责任,详见保险条款。
保单贷款
可申请相应产品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的贷款,每次贷款期限可达6个月,贷款利率由本公司确定。
自动垫交
宽限期结束时仍未支付保险费的,可以相应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付的保险费,合同继续
有效。垫交的保险费按保单贷款利率计息。
减额交清
若您决定不再支付保险费,可以申请办理减额交清,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被
保险人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的身故保险金调整成减额交清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的身故保险金为3倍减额交清基本保险金额。无需再支付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重要提示:
*该利益演示基于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设,不代表公司的历史经营业绩,也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预期,
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实际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由本公司确
定,特提醒客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