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平安金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一览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平安金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银行代理销售的产品,一般在建设银行网点销售。作为一款分红保险,分红是不固定的。如果想购买健康类的保障,建议咨询当地的代理人进行沟通,了解后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保障组合。
  产品名称:平安金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属性:分红型
 
  发行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期限:10年
 
  产品描述
 
  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保险金额须符合保险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度数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意外伤害(见10.1)身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
 
  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身故的,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以下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意外身故保险金=2×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
 
  以上“满期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