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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寿险盛世富贵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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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保寿险盛世富贵两全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2.6保单红利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分配给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每年至少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红利处理方式为累积生息,即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时给付。红利累积利率以我们当时宣布的为准。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
 
  3您的义务
 
  3.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您应当如实告知。若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2保险费的交纳
 
  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3年、5年、8年和10年四种,交费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
 
  4您对本合同拥有的权利
 
  4.1犹豫期您于签收本合同后10日内可要求撤销本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本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您书面申请撤销本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即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撤销后30日内,我们无息退还您已交保险费。
 
  4.2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4.3宽限期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若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4.4保单贷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且每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见7.14),则您所欠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和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之和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4.5合同效力的恢复
 
  4.6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交保险费、利息及其他各项欠款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
 
  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5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5.1
 
  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若没有确定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
 
  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
 
  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5.2保险事故通知
 
  5.3保险金申请
 
  ???期保险金申请
 
  身故保险金申请
 
  全残保险金申请
 
  5.4保险金的给付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满期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您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我们。若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在申请满期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在申请全残保险金时,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我们认可的医院(见7.15)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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