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正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我国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之一。据民政部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到1.67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2.5%。预计到2014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到2030年前后我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这意味着我国需尽快建立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在内的多层次补充型养老保险体系,也就是专家通俗地称之为“三条腿”走路的模式。
构建可持续养老保障体系面临挑战
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国社保三十人年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介绍,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功实现了由退休制度向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型。基本实现了由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的转变,由企业单一责任向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担责任的转变,由单一的基本保险向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转变,由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享有养老保险向各种所有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享有养老保险的转变,由市县统筹逐步向省级统筹的管理方式转变,由保发放的应急机制向着眼长效机制的转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在“十二五”规划的指引下,中央和地方正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公共财政支出更多考虑向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倾斜,社会保障改革加快提速。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继续围绕着“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针稳步前进,一系列社保领域的重大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同时,补充养老保险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价值定位愈加清晰。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唐霁松介绍,根据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和我国“十二五”规划的布局,2012年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仍将是未来我国社保领域的工作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陆续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同时做好相关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全覆盖。
二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三是在省级统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
四是进一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
总的来看,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如何加快构建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我国面临的挑战。以发展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为突破口,使其真正成为分散基本养老保险风险的一个补充保险制度,从而推动和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已成为业界共识,并得到中央相关部委支持和重视。
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
专家表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养老只靠国家太片面,只靠个人太单薄。因此,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必须要明确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责任的合理分担,这也是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趋势。事实上,我国也较早意识到了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作用,并实施了一些相关优惠政策,但激励效果并不明显。
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铺开速度相比,受制于税收政策模糊和优惠幅度有限,作为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计划目前依然步伐缓慢。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末,全国有3.71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为1335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2809亿元。粗略计算,建立年金计划的企业数仅占当时企业总数的0.31%,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人数仅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5.19%,占就业总人数的1.51%。累计结存的企业年金基金也只相当于同期两市市值的0.06%,相当于GDP的0.71%。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在今年的“两会”上发言时表示,目前企业年金在基金积累规模、覆盖率和替代率等方面都非常低,严重滞后于我国人口和经济发展的速度,与OECD(经合组织)成员企业年金平均发展水平相去甚远。
不仅如此,在公众对保险保障的认知度较低的情况下,个人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对基本养老保障的支持也显得力不从心。根据中国保监会及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10年末,相对于发达国家12%的寿险深度及1500美元左右的寿险密度,中国的寿险深度仅为2.67%,寿险密度仅为794元人民币。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规划研究部副主任熊军指出,造成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缓慢的原因有很多,但税收优惠力度不足,尤其是缺乏相关激励措施是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对此,马蔚华认为,要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必须通过加大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力度,特别是明确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的税收优惠政策,扩大企业年金市场规模,形成“中间大两头小”(基本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比例小,企业年金占比大)的养老金保障稳定结构。他建议,由税务部门牵头,组织研究、规划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所得税延期支付的税收体系,为出台企业年金个人延期纳税的法律规定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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