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说明
(一)若缴费期限为趸缴,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天至六十周岁;
(二)若缴费期限为十年缴,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天至五十周岁;
(三)若缴费期限为十五年缴或二十年缴,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天至四十五周岁。
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将按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1、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不足一周岁,本公司将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或身故时累计缴付的本合同保险费(不包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保险金(以两者中较大者为准),本合同随即终止;
2、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一周岁但不足两周岁,本公司将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六十,或身故时累计缴付的本合同保险费(不包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总额,给付保险金(以两者中较大者为准),本合同随即终止;
3、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两周岁,本公司将按本合同保险金额,或身故时累计缴付的本合同保险费(不包括附加合同的保险费)总额扣除直至身故时累计领取的年金额,给付保险金(以两者中较大者为准),本合同随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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