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凡0至60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金给付:
本保险养老金的领取起始年龄分别为被保险人40、45、50、55和60周岁,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定。养老金领取起始日为合同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年龄的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投保时被保险人为40-60周岁的,还可选择趸缴即领养老金的方式。
养老金给付方式有按年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供投保人投保时选定。
(一)按年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保险人按保险金额每年给付养老金。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未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固定年金直至满10年,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领取养老金满10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直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趸缴即领的首次养老金于合同生效3个月后给付,以后每年于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给付。
(二)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保险人按领取起始年龄对应的趸领金额一次性给付养老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养老金领取起始日前身故,保险人按所缴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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