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昨天发布的《本市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实现状况趋势研究》显示,社会保险缴存基数明显偏低,特别是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较低,企业年金只覆盖一小部分管理人员;非公企业职工保障待遇做“减法”,导致职工利益受损。
社保缴存基数明显偏低
调查发现,熏本市普遍存在缴费工资小于实际工资的现象。由于按照规定,缴费额按照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额计算,一些企业和职工通过财务手段进行避税的同时,也压低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另一些企业和职工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认识有偏差,认为与其缴纳用于社会统筹不如拿到手实惠,一方面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影响到有序运行,另一方面导致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减少,继而影响到退休后的养老金收入水平。
综保与公积金缴纳比例低
截至2007年7月,本市综合保险参保覆盖人数尽管已扩大至307.7万人,但覆盖率只有81%。市总工会调查显示,一些单位只为部分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或是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面临着数额巨大的工伤赔偿责任。
本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也较低。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2007年底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335.15万人,有近190万职工所在单位未正常缴住房公积金,占职工总数35.9%,该比例还不包括未列入统计范围的120人及以下小企业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在对400家企业调查中发现,120人及以下小企业中,不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达到39.6%;120人及以上企业不能按时足额缴存率为20.4%,主要集中在私营、民营、个体和集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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