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厦门五个城市开展变额年金保险的试点销售。变额年金保险作为一种新的保险品种正式进入人们的视野。
变额年金保险:升级版的投连险
记者在查询《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发现,所谓变额年金保险就是保单利益与连接的投资账户投资单位价格相关联,同时按照合同约定具有最低保单利益保证的人身保险。简单来讲,变额年金可以描述为:变额年金=投连险+最低保证+年金化支付。
投保人购买变额年金保险,缴纳的保费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进入个人投资账户。保险公司会设立一个或多个账户,投资账户与保险账户是相互独立的,与投连险不同的是,变额年金保险会有最低收益保证。保监会规定试点公司可以在最低身故利益保证、最低满期利益保证、最低年金给付保证、最低累积利益保证中选择一种。以最低年金给付保证为例,最低年金给付保证是指在保单签发时确定最低年金领取标准。实际投资收益产生的年金低于最低年金领取标准,按确定的最低年金标准领取。如果实际产生的年金高于确定的最低年金标准,则按实际的年金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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