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实例:
王先生今年30岁,就职于成都某合资企业,税后月收入6000元,年终奖金1万元;妻子28岁,是某大型商场工作,税后月收入4000元;儿子小宝刚满6个月。一家三口月支出4000元,目前家庭拥有2万元定期存款,去年花80万元购买了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小王的父母资助了40万元房款首付,其余房款小王申请了20年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2000元。小王的父母都还没有退休,均为四川省某二级城市国有企业职工,单位负责缴纳社会基本保险。由于考虑到父母为自己倾尽毕生积蓄置业,小王感到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下定决心要努力赚钱养家。
笔者认为,目前,小王的家庭正处于家庭形成期,本阶段是人生的主要消费期,家庭的日常开销随着孩子的出生大幅增加,贷款买房的家庭还须考虑每月的月供款,父母步入退休阶段,需要给予更多的生活照顾,而且家庭保险需求也随之大幅增加。
根据小王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及强烈的保险需求,理财师提出按照保险"双十"法则,保费的投入占年收入的10%为佳,保额达到年收入的10倍。根据目前小王的收入水平计算,用于保费的资金应当在1.2万元左右。如果采用"生命价值法",小王及妻子的保额与工作期净收入、离退休年限有关,也就是说保额要和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前可以挣得的收入相匹配,那么,小王的保额应在240万元以上,小王妻子的保额也在14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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