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摘要)》(下称《决定》)正式对外公布。审议通过《决定》,是最近闭幕的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的成果之一。
据悉,《决定》的起草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汪洋书记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汪洋、黄华华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并给予有力指导。《决定》指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广东省既处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期,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社会建设。
《决定》分九部分40条。它指出,要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完善社会服务为基础,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导向,全面加强社会建设。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实现民生福祉显著增加、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社会服务更加完善、管理格局更加健全、公平正义更加彰显、社会大局更加和谐。
关键词
1
保障改善民生
每年扶持10万人创业
《决定》称,要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每年扶持10万名以上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带动就业50万人以上。促进外来务工人员稳定有序就业,开展携手共建和谐计划,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薪酬、社保、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合法权益。
全面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富民计划,促进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财产性、转移性、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全面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提高艰苦欠发达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和艰苦行业工作人员补贴标准。
住院报销比例提至七成
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免费提供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十二五”期末,居民平均预期寿命要达到76。8岁。到2020年,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2012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十二五”期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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