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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保险营销“三维多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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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目前的保险营销模式需要变革。那么,变革的方向是什么?电话营销、网络营销等等营销渠道已经被众多保险公司采用,那么现在保险营销还能如何走下去呢?

  此外,不同的保险公司之间差别很大,营销理念也大相径庭,因此在营销模式的改革上也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因司制宜”。比如,综合经营的保险公司在产寿险、个团险的交叉销售方面有更大的空间,因此通过多行业的共同销售可以节省更多的成本,或者通过一家集产寿业务、团个业务于一体的综合门店开展营销更有优势。而专业化的公司则会更多地依赖兼业代理机构,与兼业代理建立更深层的合作关系。

  产品维度

  产险和寿险之间、团险和个险之间的区别是比较大的,即使是在产险内部,车险、家财险、企财险、责任险和水险之间的差异仍然很大。因此在销售渠道和销售模式上,不可以强求一致,要根据不同的险种选择最适合的销售模式。然而,也应该看到,这些保险产品之间的差别却并非本质上的,都有着一定的共性,因此在销售模式上,也并非完全不能整合。比如,对于一家同时拥有产险和寿险业务的保险集团公司来说,将两块的销售渠道整合到业务和服务齐全的保险门店,则可以大幅提高销售绩效。

  “多元”既是指允许各种营销渠道和营销模式的存在,更关键的是指构建新保险营销模式主体的多元化。目前可以预见到的、具有生命力的保险营销变革模式有三种:1.具有加盟店特征的“麦当劳”模式;2.类似于美国的州农场保险公司(STATEFARMINSURANCE)的专属代理人办公室模式;3.综合经营的保险直销超市模式。

  保险监管部门及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保险营销组织和个人,应各尽所能,各司其职。制度层面问题的解决需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税务和其他部门的共同努力来解决。而当大的制度环境无法改变时,消极等待随波逐流都是不可取的,保险公司实际上有很多有所作为的余地。尤其是应该发挥大公司的示范效应和旗舰作用。比如有的大公司在北京开始了职员制的保险代理人精英团队试点,还有的公司尝试着给个人代理人以稳定而长期的员工福利,以成本价让代理人首先享受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尤其是保障未来的养老险和价格低廉的意外险;提高营销人员的归属感、培养对公司的亲和力,从而形成代理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一些保险公司将营销人员培训的重点转向了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提高,降低了所谓励志和话术培训的含量。

  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应该是一个保险人、投保人、保险中介、监管者良性互动发展的市场,专业保险中介也是社会分工的客观需要。因此,专业的保险中介应该加强与保险公司在承保、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合作。

  一些公司的代理人开办了自己的门店,稳扎稳打地做社区业务。自觉接受理财知识培训,实现了从一个普通保险销售人员向理财规划师的转变,这些都是非常积极的探索。出路应该就在这些探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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