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由于代理人队伍流动频繁,使其对所属公司缺乏归属感与责任心,因此,多数代理人自然也就不关心公司的形象以及未来发展等情况,也不会考虑对保险公司影响深远的诚信问题,从而引发了各种骗保、欺诈等不诚信行为的发生。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个人代理人缺乏团队与集体精神,只顾追求保单销售的数量,提升自己的业绩与佣金,因而造成保险市场上诚信缺失严重,有碍整个行业水平的提高。
(四)激励奖惩机制不够
保险代理人之所以无视公司整体利益,一方面是由于寿险营销制度的弊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激励奖惩机制不够健全。以业绩为主要考核机制的营销体制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对营销员造成一定的压力,有督促激励的作用,但是也容易造成营销员因为追逐业绩而促使道德危机的产生。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措施是加大惩处力度,对违反诚信原则以及损害公司乃至保险行业形象的行为予以严惩。我国《保险法》中虽然对各种违纪行为都有一定的惩罚规定,但并无详细的明确细则,对各种行为的惩处也无明晰的法律条款进行明文规定,只是大体的概念,造成操作上的困难以及人们思想上的放松。
(五)回佣现象严重
目前保险代理市场上的回佣现象是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佣金是保险公司向保险代理人支付的保险代理手续费,是代理人展业的所得,然而现在许多个人代理人为了维持业绩,普遍都存在返还给投保人一部分自己所得的佣金,以此来吸引业务的情况。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以致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使得正常的展业出现问题,人们反而会以“返佣”为正常现象,在广大消费者中间造成了不良影响,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