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保险制度久呼不出,原因何在?风险时时处处发生,如何等待?
保险很无助
今年的5月依然不太平,甘肃、江西、湖南等省受严重风雹、洪涝灾害侵袭,灾情严重。5月15日,财政部、民政部向这3个省的灾区紧急下拨3.8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初步统计显示,截至5月16日,洪涝风雹灾害已造成全国1311.9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68.8亿元。
3.8亿元的补助款相对于168.8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只能算是杯水车薪。对此,有专家强烈呼吁,必须尽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从国外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看,建立我国巨灾保障制度一方面有‘水到渠成’的问题,即需要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另一方面也有‘逐步完善’的问题,即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巨灾保险制度一开始均不可能是尽善尽美的,它总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加以完善。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看,已经基本具备了发展巨灾保险的条件,特别是在汶川地震之后,完善并创新社会管理的时代要求决定我国需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特别是在东日本大地震之后,经验教训再次启示我们要加快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中国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表达了他的鲜明观点。
今年有突破
记者注意到,今年年初,中国保监会新任主席项俊波曾指出,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还没有建立,农业保险运行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还没有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救助机制缺失。这两项工作被列入了今年三项重点工作之中。
然而,已近年中,农业保险的相关立法已有突破,但巨灾保险制度却难觅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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