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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制度久呼不出,应以点带面搭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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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的5月依然不太平,甘肃、江西、湖南等省受严重风雹、洪涝灾害侵袭,灾情严重。5月15日,财政部、民政部向这3个省的灾区紧急下拨3.8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等。巨灾保险制度久呼不出,原因何在?风险时时处处发生,如何等待?
  “这个制度的设立是需要从体制、财政、技术这3个方面来加以解决。比如技术,需要对整个中国的地震风险进行非常好的风险评估,测算损失的可能性有多大,才能去做具体的制度性安排,但目前评估的精细程度能否满足整个制度设计要求,还不好判断。此外,还必须对全国的房屋进行统计,中国在1986年做过一个全国房屋的普查,之后的2005年,又做了一个针对全国1%人口的抽样调查,附带房屋调查,因此,直到现在,都没有一个更新更全面的数据,包括房屋的分布、结实程度等。”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方伟华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

  在方伟华看来,巨灾风险模型的研究在中国有非常好的科学基础,但是把所有东西都整合在一起的时候,是有问题的。而由于缺乏非常好的量化支持,使得国家在做制度安排时必然会遇到障碍。另外一点,便是立法问题,比如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对于保险公司能否开展此项业务至关重要。

  另一位权威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透露了相对乐观的信息:“年初时,保监会已经将这项工作作为重点,目前来看,今年应该会有实质性的进展。”他告诉记者,目前在技术条件上应该说已经研究得比较透彻,保险业承担这样的风险没有问题,但关键要看国家参与的程度、保险业参与的程度以及再保险方面的风险安排,即制度设计的选择是关键。就立法而言,可能会相对慢一些。

  局部出动作

  尽管未见有重大进展,但局部动作也能反映出这项工作的推进程度。

  “民政部门正会同保监会等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灾害保险制度,以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转移中的作用,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推动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目前,已在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部分省(区)推行了农房保险试点及相关工作,鼓励政府和百姓共同出资购买保险。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对于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农房,除政府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外,保险公司也能给予相应的理赔,这有助于受灾群众提高恢复重建的能力。。”民政部救灾司司长、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主任、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卫星向记者介绍说。他指出,《国家综合减灾“十二五”规划》已经作了具体部署。

  在王和看来,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面临许多困难,但不能总是等到巨灾发生之后再来讨论巨灾保险制度建设问题。当前,根据我国成功实践,建议分灾种、分地区开展试点,如建立洪水流域基金、农业巨灾保险基金等,在局部取得如“浙江农房保险”“广西农房保险”等成功案例,以点带面,逐渐搭建起我国巨灾保险体系。(文章来源:金投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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