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销售误导规范电销及个人网上销售
近日,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关于报送重大保险赔案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公告,旨在规范保险市场。
误导两次以上执业资格取消
保险市场违规销售痼疾难除。自今年初保监会启动寿险销售误导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已经连续多次出手整治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近日发布的《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后续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即:同一销售人员被保监会、其他外部机构或保险机构查实存在两次或以上销售误导的,保险公司应立即停止委托其开展业务,取消其执业资格。而且,如果销售人员由于销售误导被保险公司清退的,应当在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公布其姓名及资格证书编号,其他保险公司不得为其办理执业资格,委托其开展业务。
对拒买客户半年内禁再拨电话
对于电话销售,《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应当使用专业技术设备进行电话销售,建立客户名单使用的管控流程,设置拨打的时间范围。对明确拒绝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6个月内不得再次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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