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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整治保险市场,规范电销及个人网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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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保监会发布了《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关于报送重大保险赔案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公告,旨在规范保险市场。
  另外,《规定》还要求保险公司制定统一规范的电话销售用语,建立电话录音监听和自查制度,监督电话销售过程中销售用语使用情况,监督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销售误导、欺诈行为。并且通话过程将全程录音;如通过银行扣划方式收取保险费的,扣划的账户、金额、时间等,扣款前不再向客户书面确认的,应当明确告知客户以电话录音作为扣款依据。

  个人网上推保险业务被叫停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各家保险公司的网络销售业务已步入快速发展轨道。统计数据预测,2020年我国保险业电子自助渠道市场份额占比将达20%,未来10年国内保险网销至少有千亿元的市场潜力有待挖掘。据保监会数据显示,今年1至2月,保监会已收到13家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报告,并对报告材料齐全的9家公司在28家互联网站开展业务情况进行了披露。

  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一直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和制约因素。从2011年4月开始,保监会开始陆续在其网站发布对互联网销售保险的意见和建议。此次保监会再次发布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称,除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在互联网站上比较和推荐保险产品、为保险合同订立提供其他中介服务等。业内人士预计,今后以个人名义在淘宝网、赶集网等进行出售、推荐保险的现象将会逐渐消失。

  另外,此次《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规定,“保险销售人员不得以个人或营销团队名义举办产品说明会”。(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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