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的骗术层出不穷,一不小心存款就变成保单,大部分“被骗保客户”都是中老年人,正因为对银保产品的不了解加之误导销售导致受骗。
一位曾经被误导的客户回忆说,由于之前在建行做理财产品,得到一些分红,于是特别信任该行的理财产品。去年4月,60岁的老母亲带着积蓄去建行存钱,当时,一位身着建行工作人员制服的销售人员建议买一款期限3年的理财产品,只要将钱存满3年,就会得到高额分红。一年后,该工作人员打电话来提醒续保,老母亲才了解到自己购买了3份新华人寿的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如果不续保,就扣除30%的退保费。
点评:去年11月,银监会下发了银保新规,要求银行撤走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人员,同时销售时要声明产品为保险产品。误导销售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仍然偶有发生,所以提醒银行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认真了解产品,阅读细则条款,不理解的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咨询。
案例六
旧车保险卖出新车价
“我在上车险时,并没有人主动告诉我车损险是按新车购置价定保,更没有人提示我可以有别的投保方式。”车主高先生愤愤地表示,车子开了好几年,已经旧了,可车损险却一直都是按照新车购置价计算。
据了解,这种“旧车按新车投保”成为行业潜规则,每年骗取数以亿计的保费。车损险并非属于强制险,车主可以选择投保或不投;如果选择按新车购置价的1%,则一般性车损全赔,全损按车实际价值赔付;选择按实际价值投保,保费降低,但发生一般性车损,保险公司也只按照车辆折旧的比例赔付,但多数保险公司却并不主动提出。后高先生与平安保险对簿公堂,2010年11月法院判决平安车险败诉,责令按旧车价值,而非新车价值,退回原告多缴的保费。
点评:如果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按新车收取保费,出险后应也按新车的价格来理赔才算合理。但是,车辆实际发生全损后按照车的实际价值赔付,这显然有失公平。但目前业界对此争议比较大,多方专家建议完善车险细则,加强行政监管,遵循适度向消费者倾斜的理念。
案例七
基金公司再曝老鼠仓事件
继景顺长城老鼠仓之后,国海富兰克林也因MSN聊天记录被曝出老鼠仓事件,同时深陷这次MSN旋涡的还有申万巴黎基金。虽然国富中国收益基金原基金经理黄林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传闻在基金圈内不胫而走,而该公司却撇清关系表明是个人原因,与公司经营无关,留下的老鼠仓也只能由基民承担。
此前,证监会、公安部等五部委联合打击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并称要“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震慑犯罪分子”.国海富兰克林被曝光后,在市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被解读为“联合围剿”的结果。
点评:一旦某基金经理曝出老鼠仓事件,基金公司一纸声明就无须为发生在自己公司的老鼠仓负责。本报咨询相关律师后了解到,基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公司、托管银行和基金经理应负有直接责任,基金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督察长、独立董事均要负间接责任。
基金公司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案例八
外资银行理财让投资者巨亏
2007年9月,于女士看到东亚银行大连支行在某报纸刊登的理财产品“利财通1号”广告,广告内容是紧跟“港股直通车”,事实上“港股直通车”根本未获批准。
同时,广告中未曾披露该产品存在本金损失风险这一重要特征。银行业务经理对产品的描述则是承诺保本、只是有汇率和收益风险。出于对银行的信任,在银行没有出示合同的重要部件--能体现高风险非保本的“条款与章节”的情况下,于女士就在文件上签字表示已阅读,并购买了1万美元“利财通1号”产品,但是运作3年后本金只剩4800美元。
东亚银行的“利财通1号”早前已曝出巨亏60%,其销售人员欺瞒投资者,承诺保本和高收益。销售人员还私自篡改了投资者的风险评估报告,风险承受能力由中级改为高级。
点评:挂钩股票的理财产品从来就是高风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非旦没有提示风险,还口头承诺保本,造成投资者被误导。但与以往单纯的运作不良使客户巨亏案件不同,随意篡改客户的资料,提高风险等级,这种做法银行方面实在理亏。(文章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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