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些情况,中国保监会迅速做出反应,2003年5月发布《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明确规定“分红保险可以采取终身寿险、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的形式。保险公司不得将其他产品形式设计为分红保险。”由于健康类保险产品未被列入可分红之列,这意味着分红重疾险将不能再销售和推出。但是,聪明的保险公司很快就找到了打擦边球的方法,以分红型保险为主险,重疾险为附加险,二者捆绑销售,既绕过了政策的限制,又实现了和以前一样的功能。
购买分红重疾险的客户,最大的问题在于把重心放在了分红回报上,反而忽视了重疾险的核心保障功能。保障更全面的产品,很可能费用要高一些,分红要少一些,一味地追逐分红,反而可能错失了很多真正好的保障产品。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难辞其咎,正是其不恰当地宣传引导,才造成了这种趋势。好在随着近年来客户保险知识的增强,投资市场的火爆,大家逐渐认识到保险的投资回报率不可能达到股票、基金的水平,要投资还是不能靠保险,保险还是要先管好自己的事。
2001年,因为某些代理人隐瞒了投连险的费用收取以及投资有风险的提示,购买了平安某款投连险的客户因为A股市场表现低靡,账户价值没有达到投保时公司承诺的状态,于是爆发了集体退保潮,成为了中国第一次大规模的退保事件。
在大牛市的2007年,类似的事情又一次在天津重演,某保险公司的部分代理人在销售一款投连险时,给客户违规签署保底承诺书,诱使客户投保。当A股股指在2008年飞流直下时,客户开始知道了自己账户里的资金在急剧缩水,于是,退保也就在所难免了。
以上都是在媒体中能够看到的事情,都是因为在销售保单时,代理人个人行为甚至是公司行为,均没有如实告知产品的全部条款,只选择“好听的”部分,对于客户有利的部分告知,而对于风险、费用部分只字不提,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误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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