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新农合覆盖群体数量庞大,但现有的报销水平对农民治疗一般疾病能够起到一定的补助作用,面对重大疾病治疗所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农民仍然会望费兴叹。因此,以较低成本获得较高的医疗保障,已经成为提升广大农村居民大病医疗保障需求的迫切渴望。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出现,则可以弥补这一不足,成为新农合保障的补充和延伸。
2008年6月,保监会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区域从9个省(区、市)扩大到24个省(区、市),试点产品从最初的意外险和定期寿险扩大到健康险,小额人身保险覆盖人数从首年的239万人扩大到2011年的近2400万人,使低收入群体买得起、买得到和愿意买保险。
经过四年试点,今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已经开始向全国推广。这一举措,不单单是一个保险产品在农村市场的全面推广,而是涉及金融、社会保障、农业保障等多重体系,与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解读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保险业在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农业保障体系、防灾减灾体系、社会管理体系等关系全局的“五大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高度一致。同时,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也在完善农业保障体系中贡献了积极力量,加强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农惠农的有效方式。
小额人身险化解低保障
在荆州,像姜文芳这样购买“新农合+小额人身保险”的农民已有近35万人,参保率近75%。“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农民的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两大难题,是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荆州卫生局局长表示。同样对小额保险连连称道的,还有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乡镇的村干部,荆州市八岭山镇副镇长问官明说:“农村经常发生意外伤害,患大病的农民也不少,小额人身保险弥补了新农合的不足,保障范围更宽泛,农民得到的实惠也更大,为很多不幸的家庭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可以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出现,顺应了农民迫切的保险需求,它保费低、保障高,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许多投保农民都表示,“每年少抽两包烟,就可以买到一份保障,小额人身保险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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