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市场重组——交强险市场正式对外资开放
2012年4月30日晚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至此,我国交强险市场正式对外资开放。
本刊点评:外资险企进入中国交强险市场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千亿元的交强险蛋糕对外资险企的诱惑力远不及交强险背后的那块商业车险的蛋糕来的大。对于消费者来说,外资险企的进入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对我国整个车险市场来说,外资险企的加入能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更重要的是通过充分竞争推动这一市场的服务升级。
涉众最广的改革——营销员体制改革
2012年9月14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力求通过此次改革有效解决营销员管理粗放等问题,有望构建一个“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规范、渠道多元、充满活力”的保险销售新体系。
本刊点评:此次体制改革涉及到我国300多万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员是保险行业的触角,是保险公司利益的直接创造者。此次改革力求给营销员一个合理的身份定位,以此改变由营销员在销售过程中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有利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最具意义的“破冰”——《农业保险条例》出台
2012年11月16日,国务院公布了《农业保险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解决了此前《农业法》和《保险法》未涉及的农业保险领域存在的法律空白,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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