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和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变化,在美国,雇员退休金收入的来源将日趋分散化,个人在养老保险责任日趋加强。根据美国雇员收入研究所的预测,到2030年,估计联邦社保计划和传统DB型年金为雇员提供的收入,占整个退休金的比重将下降到24%左右,而个人账户的退休金资产和工资性收入将上升到76%,这意味着“个人养老责任时代的到来”。
在美国多支柱体系中,年金市场资产指的是由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组成的退休金资产。
从融资和给付方式上来看,企业年金计划可分为两大类,即DB型计划与DC型计划。DB型计划是一种非政府强制性的计划,没有全国统一的待遇标准,也没有法定的最高限额。计划不为参与者设立个人账户,只是建立一个总的共同账户。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DB型计划的资金筹集模式为现收现付制,多数企业采取的是雇主单方注资方式。但由于缺乏担保,资金来源和雇员利益无法保证。1974年出台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明确规定实施DB型计划的雇主必须改为实行基金积累制。在DB计划下,投资和死亡风险由发起计划的雇主承担,雇主负责补足资金短缺并且支付年金直到退休者死亡为止。如果雇主破产并且计划资产不足以支付待遇,养老金待遇担保公司(PBGC)将接管计划并每年支付养老金待遇,但待遇不超过一定限额。
DC型计划要求雇主与雇员双方共同为计划供款,每一位计划参与者都设有独立的个人账户。雇主利用延迟纳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向雇员提供退休金给付。雇主一般会建立个人账户管理机构,协助雇员进行投资选择。投向共同基金是DC型计划养老金投资最主要的方式。个人账户的最终积累额以及投资收益决定了雇员最后的退休给付。DC型企业年金计划主要有四大类,分别是:现金购买计划、利润分享计划、401(k)计划和雇员持股计划。其中占主导地位的是401(k)计划。在DC计划下,单个雇员承担其账户的投资风险,但是这类计划在退休福利归属权的设计和退休福利可携带性方面具有很大优势,所以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DC型计划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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