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官员回应称,险企的投标遵循自愿原则,不论低价或高价都是企业自主的市场竞争行为,政府没有干预,即使存在暂时的亏损,也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但他同时表示,政府层面的风险共担机制将来有可能建立。
诉苦
商办大病保险整体亏损
卫计委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已有28个省份出台了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不过,“商办”大病保险近两年,保险公司仍未摆脱亏损。
2012年8月,六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经办这项业务主要为几家大型上市保险公司,而其中80%至90%的份额都掌握在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13.50,-0.01,-0.07%)手中。
从态度来看,企业不能不称得上积极。中国人寿相关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截至2013年底,国寿已在青海、山东、辽宁、吉林等省市承保了70余个大病保险项目。公司中标业务后,积极与当地政府采购方签署合作协议,配备专业服务人员,开设独立账户,实现大病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当地基本医保系统对接上线,按政府要求开展报销工作,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不过,从财务数据看,大病医保业务的持续亏损可能让这项任务显得不再那么诱人。中国人寿2013年报显示,公司2013年新开展大病保险业务,保险业务收入为25.14亿元,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共计14.79亿元,利润总额为-2.47亿元。其2013年半年报也显示,上半年新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利润总额为-0.75亿元。
尽管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微博]和新华保险(19.89,-0.19,-0.95%)2014年年报都未提及大病保险,但中国保监会2013年部级研究课题重点项目“保险业参与大病保险制度研究”主持人朱铭来表示,上述公司业务量非常有限,可以推测,商业保险公司在大病保险这个项目上整体亏损。
互掐
地方抵触VS低价竞争
对于持续亏损的局面,保险公司难免会有怨言。但在政府部门看来,险企间的低价竞争才是其主要原因。
大病医保制度设计之时,国务院医改办针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抽取1亿人样本,测算出大病发生概率为0.2%至0.4%,并由此测算平均每人每年从医保基金拿出40元,即可保障大病。不过,由于机构间的恶性竞争压低筹资水平等原因,这一标准在实际中的可操作性还有待考验,有专家提供的资料称,仅有青海、吉林等少数省份人均筹资额超过50元,其他多数省份都未达到40元及格线。
“很多地方政府并不了解保险公司的展业成本、费用支出等。”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说,主导招投标的地方政府则一般认为,保费水平是招投标时保险公司接受的,以后即便亏损也不能把责任推给政府。
保监会一位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部分地方政府对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有一定的抵触情绪,甚至设置苛刻的招标条件,大病保险难以实现“收支平衡、保本微利”。
对于这一质疑,新农合的主管部门有不同的考虑。
“大病保险建立以前,新农合就有二次补偿制度,用年底节余的统筹基金对得了大病的人进行二次补偿。这个工作一直由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也不用增加人手。”卫计委相关官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对二次补偿新农合有明确的规定:当年新农合统筹基金的结余不能超过当年筹集总额的15%,如果超过了,很多地方要进行二次补偿,累计的统筹基金结余不能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25%。
上述官员认为,2012出台的大病保险制度,本质上与过去的新农合二次补偿是相似的,不同只在后者是交给保险公司来做。“这样一来,地方基本经办机构就难免有异议———本来人手足以完成任务,可现在要交给保险公司来做,他们还想要从中赢利,羊毛出在羊身上,老百姓是否就受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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