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均筹资额过低的问题,上述官员认为,保险公司的投标是自愿的,很可能是采取了价格竞争策略,争取市场份额“中标的价格都是险企自己报的,因为即使亏损他们也要办。如果明年后年扛不住亏损,企业自然就会退出一定的市场份额。”
上述官员表示,大病医保“商办”的本意是利用企业的灵活性、市场性,放大保障效应。险企账面呈现亏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且作为准公共产品,盈利本就不是首要目标:“政策的出发点,是通过保险公司的竞争,压缩成本,控制费用,放大老百姓救命钱的效应。但现在某些地方不但没有放大,反而缩小了。”
地方政府机构的顾虑并非全无道理。历经此前不少的分歧,颇受关注的北京市大病医保方案在今年1月初终于落地。根据试行办法,初期仍由政府部门主导经办,而对于何时能够正式引入专业机构运营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对此解释称,由于缺乏数据基础,如何盈利以及各项风险都不太好控制。因此在实行一年或者更长时间后,可能会在摸清各项数据的基础上再向商业保险机构做大病保险招标。那个时候更稳妥。
寄望
风险共担机制建立
面对亏损,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各执一词。不过,大病医保的风险共担机制有可能在双方博弈中加快建立。
从经办模式上看,保险公司希望采用“基金制”,即保险公司的收入为按照一定比例获得的经办费用,盈亏都不由其负责。这也类似于保险公司经办新农合业务的模式。
中国人寿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寿所开展的新农合经办业务以不承担基金运行风险的委托管理型模式为主。该模式由政府主导新农合方案的建立和运行,并负责筹资、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险公司接受政府委托,提供方案测算、审核、调查及支付等经办管理服务,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不对新农合基金盈亏承担责任。
“大病保险刚办第一年,会有一些成本,但是2、3年以后成本就摊薄了。以后是否会继续亏损,还不好说。”上述官员表示,即使险企亏损了,也是市场机制产生的。
但他同时表示,政府对保险公司的亏损也不是完全不管“如果是因政策而导致的亏损,我们可以与他们风险共担。比如,有一些疾病来临,而某种特效药不在报销范围内,政府却要求将这些药物纳入报销范围,这时候就要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共担超支风险。”
“我们会同保监会讨论,希望在目前的‘保险风险准备金’的制度下,保险公司要交保险准备金,如果出现政策性亏损,各方可以商量减收一些准备金。”上述官员透露。
对于商办大病医保的未来,这位官员认为,暂时的亏损未必会浇灭险企经办大病医保的积极性:“占市场、占数据、开发延伸品种,这是保险公司在大病保险之外的获利。有时叫苦也是好事。政策要让保险公司共赢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朱铭来也认为,大病保险实际是一次先行尝试,保险公司的目标是借此与当地政府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进而实现和当地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核心数据的信息对接,这将有助于公司开发二次产品,设计配套的补充产品。此外,保险公司自身在广大农村品牌知名度也将得到提升,包括客户的积累,服务水平的提升以及保险公司的基础建设。这使得保险公司在做其他商业保险业务时,展业成本要低得多。(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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