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客户。相互保险如何发展足够数量的会员也是一个问题,与其他投资领域靠收益率来吸引人不同,保险仍然属于非主动型需求。用什么样的模式吸引到足够的会员加入相互保险组织,仍是一个难题,即使在互联网时代也是如此。
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2013年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达1.2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的26.7%,覆盖人群8.25亿人,相互保险组织总资产超过7.8万亿美元。相比之下,我国的相互保险市场还存在明显距离,同时也预示着其发展空间。
尝试与优势
实际上,相互保险在我国也并不是新事物。在农业、航运等领域早已有尝试。目前,我国的相互保险组织主要有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宁波慈溪保险互助社等几家,这一保险模式尚未广泛涉足个人保险领域。然而,不少业内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思维的广泛应用,使得相互保险将更深入地涉足个人保险需求。
在运作模式上被认为与相互保险公司最为接近的抗癌公社,曾经就打算从公社转型为一家相互保险公司,不过如今该公社创始人兼CEO张马丁放弃了这一想法,依然延续公社的模式。与相互保险公司不同,抗癌公社未设置加入的资金门槛,不需要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只有当社员罹患癌症时,社员才需要出资资助。
“到目前为止,加入公社的会员约有13万人。”张马丁向记者介绍道,公社在为社员提供最低门槛的同时,也在寻求风险投资资金的支持,盈利主要从增值服务方面入手。
从上述几家相互保险组织的运作来看,其与商业保险有很大不同,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产品均是保障型的。宁波保监局在评价慈溪保险互助社时表示:“事实上,成立保险互助社,就是使保险机构回归到最初发展时的状态,充分发挥保险的基本保障功能,从而避免其因过度商业化而带来的保费偏高、中低收入群体参加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可以说,相互保险的核心是低门槛、纯保障。
概括起来说,相互保险的还有三大优势:一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利益一致,能更好地以会员利益为中心。二是展业费用较低,核灾定损准确度较高,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为会员提供更经济的保险服务。三是由于没有股东盈利压力,有利于发展有利于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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