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两次.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解除合同,我们在收到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向您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您在第1-5推上保单年度部分领取或解除合同,我们将收取退保费用,收取方法见”退保费用.
初始费用收取
您交纳保险费时,我们收取保险费的4%作为初始费用,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计入保单价值.
保障成本
我们在每个结算日零时根据本保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如果有欠交的保障成本,我们也同时收取.保障成本的收取标准为:
该结算日零时的保单价值X本月实际天数/365X0.25%
保单管理费
为维持本保险合同有效,我们在每个结算日零时收取相应的保单管理费
(1)所交保险费低于50000元的,保单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为3元/月;
(2)所交保险费等于或高于50000元的,不收取保单管理费.
退保费用
退保费用只在您第1至第5个保单年度内解除合同(即退保)或部分领取现金价值时收取,从第6年起不再收取退保费用,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退保时收取的退保费用=退保时的保单价值X退保费用比例
退保费用比例见下表:
每一保单年度第二保单年度第三第四第五第六
退保费用比例6%5%4%3%2%0
退保时可领取的现金价值=退保时保单价值-退保时收取的退保费用
(2)部分领取现金价值相当于部分退保,因此:部分领取时收取的退保费用=部分领取现金价值比例X如果此时退保应收取的退保费用其中,部分领取现金价值比例=本次申请部分领取的现金价值/如果此时退保可领取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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