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我国的普通家庭往往是通过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维持其生活所需。目前一份人寿保险通常只能有一位被保险人,但究竟哪位家庭成员的风险更高,很多时候又难以判断。而为夫妻二人投保同等额度的保险,有时又显得力不从心。“全家福联合寿险”作为一种夫妻联保的终身寿险,任何一方遭遇风险,其家庭都能获得补偿。
1.夫妻双方同为被保险人,在国内寿险条款中尚属首例(98年设计推出),形式新颖。
2.真正做到“一张保单,全家受益”,无论任何一方遇到不幸,家庭成员都有足够的保险金赖以生活。
3.保险金给付的方式十分灵活
保险利益
保障范围
1.被保险人之一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或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一次性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被保险夫妻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先后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双倍一次性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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