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对夫妇稀里糊涂买保险
据合肥市民殷先生介绍,2010年6月份左右,他接到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向其推销“太平吉祥如意癌症长期健康保险”,“销售人员电话中说,缴纳10年的保险金就可以享受15年的保险,期间只要住院就可以获得赔偿,而且若干年后还会退还15年的保险金。”
如此“实惠”的保险真是难得一遇,这让殷先生心动不已。他未作多想就决定购买,不仅给自己买了一份,而且还悄悄地为自己的爱人小黄也买了一份。因该保险产品是与招商银行信用卡合作的,所以殷先生和小黄都必须通过各自的招行信用卡缴纳每个月的保险金354.30元。
交了两年保金竟是无效合同
事后,殷先生将此事告知爱人小黄后,小黄怀着感激之心,默许了丈夫的这一做法。如今,19个月过去,殷先生和爱人已经缴纳保险金金额达7300余元。
就在前几日,小黄的朋友向她推销保险时,闲聊中才得知丈夫为其购买的保险并非是“只要住院就可以获得赔偿”,而且保险合同非本人签字不具有法律效应。
随后,小黄拨打了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客服热线,工作人员的回复让小黄目瞪口呆,对方表示,如果这份保险不是本人签字的,那么视为假合同,而且所购买的保险内容必须是患有癌症住院,并且病情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享受。
要求退还保金却遭遇讨价还价
“当初销售人员的说辞和现在客服所说的并不一致,而且也并没有提醒我们必须是本人签字,这摆明了是销售人员误导我们,否则当初我们也不会购买保险了。现在我只要求退还所缴纳的几千块钱。”殷先生和小黄感到很气愤,希望保险公司退还他们所缴纳的全部费用。
然而,当殷先生夫妇找到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时,对方却表示只能退还现金值(已缴纳的保险金金额)的30%,其后双方经过多次讨价还价,保险公司承诺退还现金值的70%,但殷先生夫妇表示不能接受,并向本网投诉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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