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1
全残收入保障保险金
我们自被保险人被确认全残后的首个保单月度日起,每月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全残收入保障保险金,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以较早者为准),全残收入保障保险金给付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生存至年金领取起始日。
2.4.3.2
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我们将从被保险人被确认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豁免本合同的保险费(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
豁免保险费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但本合同的保险计划不得变更。
产品特色
月月年金,年年复利
20年保证,长久呵护
全残豁免,收入保障
红利理财,保值增值
保险案例:
李先生,35岁,投保“中意福瑞来年金保险”一份(基本保险金额888元),60岁起领,只需年交16597元,持续交费10年。其中,红利领取方式选择“理财投资”,中意人寿将为其提供“中意附加福瑞来理财投资连结保险”,只需首年多交纳1元保险费。李先生可享有的保险利益如下:
(1)从60岁起,每月领取888元养老年金直至99周岁。开始领取年金后若未生存至80岁也保证至少给付满20年,即888元/月×12月/年×20年=213120元;
(2)若60岁前不幸发生全残,可每月领取888元全残收入保障保险金直至60岁,同时,不影响后续养老年金的正常领取;
(3)在李先生99周岁时,累积中等红利可达63.4万余元,若按4.5%的中等投资收益假设,此笔中等红利在投连账户中的价值可达113.4万余元;
(4)若李先生在60岁之前不幸身故,公司将返还所交保费与保单现金价值二者中的最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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