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肖女士收到了保险公司发来的一条催交保费的短信通知,短信称,她的一张保单在4月28日应缴纳保费1260元,要确保相关联的银行卡账户有足额存款。
肖女士看到短信后,感到很莫名其妙。在她的印象中,自己并未投保过任何保险产品。后经查证,原来在2002年4月份时,家人以她的名义投保了一款投资连结保险。每年缴纳保费1260元,缴费期限为20年,共缴保费25200元,产品的保险金额为50600元。
“当初,我家里人想给我投保一份生病住院能理赔的保险产品,但是业务员强烈推荐这款,说买这个投连险很划算,家里人也不清楚具体情况,就稀里糊涂地买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类似于肖女士这样,虽然投保了很多年,但是对所购买保险产品的情况并不了解的投保人,大有人在。对于这样的投保人群,业内人士支招,投保时不能过分听信营销员的说法,不了解详情就签字,承诺的利益,要写在保险合同上。
缴费十年不知细节
缴费十年后,才了解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的真实情况,肖女士的情况并不是个案,而是目前在保险销售误导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所谓的投连险,是保险公司用投保人缴纳的保费进行投资操作,进而获利的理财类保险产品,类似于基金。与纯保障型产品相比,风险保障偏弱,如果没有在主险基础上附加生病住院等保障,那么在保险期间内,只有被保险人出现了意外身故,才能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
不难看出,肖女士家人在2002年时想购买的是能够提供风险保障的纯保障型产品,但代理人却推荐了完全不符合她保障需求的投连险。此外,根据代理人的说法,肖女士家人一直误解为,投保的这份投连险在期满后,能拿到对应保险金额50600元的固定收益。
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肖女士都觉得这款产品并不划算。在了解到原来收益是不固定的,只有意外身故才能获得赔偿后,肖女士大呼上当受骗。
某保险公司人士对此表示,很多保单属于人情单,或者由于投保时间很长,已经忘了产品的收益、条款等细节,投保人就会认为受到了误导。尤其是购买了带有分红性质的保险产品,在投保了10年之后,相应的管理费已经收完,投保人的利益已经处于最大化,选择退保划不来。
此外,由于保险合同都是统一的文本格式,对于大多数投保人来说,过于晦涩难懂,很少有人会在签字前从头到尾认真看一遍。因此,对于合同中规定的保险免除责任、理赔范围、收益情况、犹豫期等与投保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细节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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