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营销时说,生存金每年都付。”马小姐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但若仔细看保险合同,市场上很多的“双全险”和“利多险”都是每两年或三年发放一次生存金的,其间的货币时间价值不是一般消费者能理解的。
马小姐举例说明,若以4%的年化收益率,20年后的10万元,等于现在的4.5万元。若以现在普遍的5%计算,20年后的10万元只等于现在的3.7万元。用PV和FV很容易计算货币时间价值的,但这么专业的问题投保人中有多少人知道呢?
马小姐对记者愤怒表示,“中老年人有一定积蓄,又缺乏相关知识,销售员利用这一点将其视为主要”下手“对象。”据记者获悉,赵女士所接触的这一款产品目前中国人寿已经停售。截至记者发稿,中国人寿方面未给予任何回应。
保险维权艰辛
赵女士于2010年5月投保该份名为“国寿福禄双喜两全”的保单,按照赵女士的说法,销售人员跟她说的是这份保险理财的年收益率是保费金额的10%,两年付一次,根据保险合同上描述的保障计划,赵女士需每年缴费2万元,持续交5年,到75岁方能取回本金。
可实际保单上写的却是按保险金额每两年支付保险金额的10%,而保险金额仅为2.5万元,换言之,在未来20年,每两年才能拿2500元,即使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收益率也仅为1.25%。
如果将时间价值计算在内,该份保单的年化收益率不到1%。得悉真相之后,赵女士大呼上当,痛心之余,也对保险销售人员的欺骗行为愤怒不已。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仲春律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因目前行业内保险营销规范性仍然缺失,此类的纠纷并不鲜见,但消费者维权仍存在一定的难度,消费者教育仍然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方式方法。
“这款产品既然是2010年购买,那么到现在已经超过一年时间,法律上不能按照误解合同的方式来要求撤销该保险合同了。一般对簿公堂也没有很好的处理方式来帮助消费者,无法向消费者进行任何的倾斜,所以多数最后还是通过协商解决。”宋仲春律师说。
他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最好的处理方式是,首先考察一下当初那位保险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人资格,如果没有的话,向保险公司或者监管机构申诉都是有效的,能够很快得到合适的处理;但如果代理人是持资格证书的话,就比较麻烦。可以再去找当时那位代理人理论,还原一些签署合同时的真实状况,投保人要做好录音工作,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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