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应避免“一刀切”
但在业界人士看来,保险营销员体制不论是坚持过去的“散兵游勇”,还是归为保险公司的“正规军”,都在不同层面存在利弊。保险营销员体制改革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应给予保险公司多样化的选择,也给保险代理人以多样化的出路。
一位在我市某保险公司总部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表示,全国寿险业目前有两百多万个营销员,泸州保险业为本地也提供了上万个就业岗位,如果要实行员工制或者提供基本保障,势必会加大保险公司的人力成本,保险公司出于成本管理的需要,也势必会裁掉大量产能的营销员,由此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而且,员工制提供了底薪,也会降低一部分营销员开展业务的积极性,而公司还要承担相较于其他公司更多的人力成本,自然难以为继。
天安产险泸州分公司总经理程文华表示,目前保险行业的代理人制度不能一刀切,可以学习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比如,新近员工给予一年左右的试用期。对于从业超过一年,业绩足够稳定的员工,才能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底薪,并且为其缴纳五险一金,而且原先佣金比例不变;对于达到公司要求但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代理人,公司在佣金之外,还提供部分津贴,相当于对不签劳动合同的代理人的利益予以额外补偿。这部分成本都由公司来承担。不过对于工作不满一年,或者业绩不稳定的代理人而言,则依旧采取目前主流的代理人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论是保险公司,还是专业保险中介公司,都认为将部分高素质和绩优的营销员纳入员工制,将业绩平平的营销员依旧维持代理人体制,可能是当下更为现实的选择。通过这种淘汰和筛选,也确实为公司吸引到了一批受到良好教育的、高素质的销售人才,而且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营销员都比较珍惜工作机会,稳定性也非常高,对公司和行业也更为忠诚。(文章来源: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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