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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业务允许“外包”,投保报销可找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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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后,我国新农合业务将允许商保公司参与经办。卫生部农业卫生司司长聂春雷昨天强调,开展外包新农合业务的前提是,政府出钱购买商保公司服务,并制定服务方案,商保公司的新农合专管员不得营销、推销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商保不得开发农合新产品

  对于商保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业务的准入条件,该指导意见明确,首先要取得健康保险业务资质,其次要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点,并在定点医院设立即时结算报销点。中国保监会寿险部副主任龚贻生强调,商保公司设立的新农合经办机构要按照政府制定的服务方案、服务规范去做,不得开发新农合新产品。新农合专管员不得从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的营销工作,不得利用新农合报销补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对违规从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营销的新农合专管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商保机构违规将被扣除管理费

  针对公众对商保公司信任度不高、担心经济利益受损的情况,聂春雷表示,政府要定期为商保公司经办服务质量开展考核,可以通过建立经办服务质量保证金等措施,约束商保机构行为。当地卫生部门要对商保机构审核医药费用进行随机抽查,住院患者的抽查比例不低于10%,门诊患者的抽查比例不低于3%。如果发现违规问题,将从管理费中扣减罚金。

  该指导意见中规定,商保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原则上不少于3年,如果政府相关部门或商保公司要终止或解除经办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一年告知对方,“不能让农民看病后要报销了,却突然找不到报销机构,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聂春雷说。(文章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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