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令我们的道德感更差了
保险并不能让风险变小,我们只不过是想通过保险的方式把风险便宜地转嫁给其他和我们不相关的人,从而让我们自己可以变得更加随心所欲。保险也不能让我们更聪明更理智,在道德方面它似乎做得更差,很可能社会的整体成本都在随着某些保险品种的产生而出现升高趋势。
如果经历过金融危机的大投资者,大概不会忘记一种保险,它可以说是风险规避者的一大发明,而这种保险造成的风险和破坏力要远远大于它期望所化解的风险。这就是信用违约保险,也许我们可以时髦地把它叫做CDS。CDS开始出现时让贷款人产生幻觉,以为可以拼命放贷而无需知道风险如何,也不需知道贷款是不是能收回来—雷曼兄弟,还记得这家公司么?他们做了巨量的CDS,这也是它倒下的背后推动力量。
CDS对社会的危害,还有一方面表现在它能催生人的邪恶感。由于杠杆的作用,CDS的持有人为了获得更好的收益,更希望发行债券的公司破产,他们可以联合起来利用债券持有人的身份在公司遇到问题的时候强迫公司倒闭,从而获得CDS的赔偿,而不是像传统的债券投资者那样和陷入困境的债务人协商,完成庭外和解折扣债务或者重组贷款和债务协议。
而说到保险对道德的摧残,一般公司人一点也不比那些手握几十亿美元的大佬高尚。据范乔希先生的保险道德风险的调查分析的统计,1980年代末,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仅占2%左右;到2005年底,这类案件上升到13%左右;到2006年,则升至18%。特别是在车险市场与健康险市场上的欺诈行为最为突出。但即使如此,这些保险公司还是在继续做生意,这说明其中还有利润可图,那么可以想象到,普通投保人付出的资金大概有多少补充了那些骗子的钱袋,这个市场存在的意义大概只是让法制节目更好看而已。
这一切似乎不是保险发明者的原意,它让社会成本总体上升,还制造了道德风险,甚至挑动人们犯罪。但是我们的经济本身就喜欢做这种小猫追着自己尾巴的游戏:比如食品包装行业和垃圾处理行业就是这样,如果从牧场和农田里生产的原产品直接进入厨房,那么就根本不需要“包装”这码事,后来因为更细的社会分工我们有了食品包装行业,但大量塑料垃圾又让我们头疼,然后我们再“发明”了塑料垃圾处理行业。看到了么,我们的经济本身就是这样,创造一个本来不存在的行业A,然后再发明一个行业B用来消除行业A的副作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行业B造成的副作用可能更大,那我们就再发明一个行业C来消除B的不良影响,这似乎是人类经济进步的一个逻辑。
好了,让我们来总结一下对于保险的态度。如果你认为“既然保险是这么一回事,那何必买它”那就错了,这里边存在一个类似囚徒困境的问题。假设一个公司人不买保险可能对降低总体社会成本是有贡献的,这包括经济和道德方面的,但这会让你个人风险升高,你愿意为社会承担这个成本么?作为普通公司人,也许你应该持一种德兰修女十条诫律里的口气—虽然你知道保险是个坏东西,但你还是要买保险。(来源:中国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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