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解释,尽管目前的保险营销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但保险和传销存在本质区别。传销中含有虚假成分,而保险是实实在在的商品。
刘彦斌也指出,传销扩大产品的功效,而保险的保障等在合同里会写明的;传销以拉人头、交钱作为入门的条件,而保险还是以销售真实的产品为主要考核标准。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中心执行主任陈秉正表示,由于保险产品的特殊性,一般实行代理制销售,在一些单位,确实存在着老代理人带领团队,并按照团队总体销售保费的一定额度抽取管理津贴的做法。但事实上,消费者可以直接打电话从保险公司订购保险产品而绕过这一层,但传销模式却不能。此外,传销所销售的产品大多是非法不透明的,而保险产品则是合法透明的。
此外,也有保险从业者认为,传销是见不到上线的主管,而保险营销则完全不同,各级主管都会在一起培训,分享对保险的认知、分享营销的经验以及办理客户理赔的心得等。
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在即
无风不起浪。一波关于保险营销即传销的口水战激起了社会上对保险营销体制的大讨论。事实上,监管机构也承认,保险行业“金字塔式”的营销管理组织架构与收入分配机制与国家工商部门认定的传销行为的主要特征相似,并认为这是营销队伍大进大出、素质低下的内在根源。这意味着营销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酝酿多时的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近日也正式出台,保监会进一步强调了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了推进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并首次提出了3年、5年及长期改革目标。
对于此次“刘、郎之争”,庹国柱认为,有益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可以让大家更多思考如何让保险业更健康地成长。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市场主体积极主动探索保险营销新体制,改善营销员特别是基层营销员的待遇,提供更多的保障。可以将代理制转为员工制,也可以在不改变现行代理佣金制的基础上,增加一个劳动身份,提高福利待遇;可以所有机构一起改,也可以选择部分机构改;可以全公司执行一个制度,也可以选择部分绩优营销人员先行试试等。(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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