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满后因疾病经本公司指定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对其入住本公司指定医院普通病房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用、药品费用、护理费用、诊疗费用、治疗费用、检查化验费用、手术费用),本公司在扣除500元的保单年度免赔额后,按下列约定给付住院费用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的,对其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对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支付后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住院费用保险金。
2)若被保险人未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的,对其发生的符合投保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按70%的比例给付住院费用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住院费用保险金的给付以附表一中相应档次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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