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比较成熟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分为“基础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两个部分。这种以分而治之为特点的基本模式是:基础养老保险主要体现公平,效率次之;补充养老保险主要体现效率,公平次之。
基础养老保险要体现公平,就要有再分配的功能。通常的做法是通过国家财政补贴,以转移支付的方式,使得缴纳保险费较少的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也能够得到切实保障。我们常说的“社会统筹”实际上应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也就是说,社会统筹是由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财政三方面来承担的,这与《社会保险法》中的表述也是一致的。
“个人账户”的本意应该是“自己存钱自己用”,并不具备再分配的功能,所以将个人账户的方式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并不妥当。
以上所述,似乎都是关于养老保险最基本的常识。但是,遗憾的是,真到了考虑制度安排和政策设计时,却常常会被忘记。
当前,解决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呼声很高。但是,实际上还有“三轨”、“四轨”……有研究表明,中国的养老保险实际上分为七大块,一是公务员,二是军人,三是事业单位人员、四是企业职工、五是农民、六是农民工、七是城市居民。这七大块的筹资方式和运行机制各不相同,形成了实际上碎片化的“七轨制”。这样的“七轨”代表了当今中国七种“社会身份”,而不同的“社会身份”则最终决定了差别较大的养老保险待遇——这显然不公平。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