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验是值得重视和借鉴的。所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理想目标是:将养老保险制度分为“基础”和“补充”两大部分:
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现收现付,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全国人民不分身份、职业,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资格缴费参保,个人缴费与企业无关。企业缴费按利润大小,由国家直接向企业收缴。这一层面要讲公平,从国家领导人到偏僻山村的老农民,待遇应该基本上在同一水平上。基本生活需求是可以定量的,可以按生活必需的商品和服务来计算,然后区分地区差别,再按物价指数逐年调整。
补充养老保险,或称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备积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能力,自愿参加。这一层面与效率挂钩,多交多得。由政府立法监督,但由市场运作。政府指定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参与运营,用人单位按职工的意愿选择承保机构,签订协议,并允许退出和重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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