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女士介绍,2009年12月下旬的一天,她去南茶坊附近的一家邮政储蓄所存钱时,一位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凑上来向她推荐了一款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这位业务员对我说,把钱存进银行是很不合适的一种做法,购买他们公司推出的这款红福宝两全保险即相当于把钱存进了银行,购买这款保险到期后可返还本金,并且交够3年保费后还可以领取红利。我当时觉得该业务员说的很有道理,比较划算,于是在2009年12月26日缴纳10000元购买了一份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2010年,我又交了10000元。到了2011年第3年的时候,我给业务员打电话,询问是否可以领取红利时,业务员答复我,还没有交够3年,需要再交一年,于是我又交了10000元。前几天,我想起这份保险已经到了第4年,可以领取红利了,于是兴致勃勃地去太平洋保险[微博]公司领取红利,没想到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份保险只有到了第10个年头才可分红利,满3年只是不用再交保费了。听了工作人员这番话,我有种被业务员欺骗的感觉,于是向工作人员提出退保,结果工作人员经过计算,如果现在退保,我只能拿回27000多元。”张女士说,30000元交给保险公司,到了10年后才能取出来,无论如何她都觉得不划算了。
记者看到,张女士办理的这份人身保险合同在险种名称一栏标注为:红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10年期3年限缴。记者向张女士指出,“10年期3年限缴”已经说明保险期限为10年,缴费期限为3年。张女士说,她当时并没有详细看这份合同,而且她文化水平低,并没有看懂这句话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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